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河南卓美教育:职业学校招生

2025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招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职业学校招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工作职业学校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招生 。学校办学地址为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职业学校招生 。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施“阳光工程”职业学校招生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对象: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职业学校招生 。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河南省对口招生。

第七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计划、专业执行职业学校招生

第八条 填报志愿:已参加普通高招(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职业学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职业学校招生 。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具体专业录取规则为: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职业学校招生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职业学校招生 。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职业学校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各专业类别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学费详情见专业信息表)文科类3700元/年•生、理科类4200元/年•生、医学类48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软件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学制两年)8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生职业学校招生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9个“双高计划”建设专业学费为4800元/年•生,烹饪工艺与营养和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职业学校招生 。住宿费为8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四人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4-2270146职业学校招生

第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职业学校招生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综合奖学金,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7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元职业学校招生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育、技能竞赛、科研发明、、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学生获得的荣誉、奖项等级或取得的成绩确定获奖人选,分别给予相应的的奖励。

第十三条 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承担)职业学校招生

第十四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职业学校招生

第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有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职业学校招生

第十六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校招生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职业学校招生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职业学校招生 。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职业学校招生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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