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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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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
岗位资格证书进行复检有关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湘建人协〔2013〕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搞好2014年度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继续教育和证书复检工作,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资格证书复检工作的通知》(湘建人教函〔2013〕8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培训安排。施工员(土建)、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合并统一进行,培训内容一致;标准员、资料员合并统一进行;造价员、机械员、施工员(安装)继续教育培训分别举行。具体培训内容见附件。

2、时间安排。申请复检人员于2013年11月1日~12月20日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注册,2014年1月6日~25日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和有关单位自行安排。2014年度继续教育实行远程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2014年2月5日~4月5日为远程网络培训时间,各培训点组织参培人员按照要求,利用业余时间或集中的方式完成40个网上学习课时;2014年4月10日~6月1日为现场培训考核时间,各培训点对完成远程网络培训的参培人员集中进行政策法规培训,并组织培训考试。所有复检对象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网络培训、现场培训和考核,过期不再安排。

3、培训教材。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指定教材由各培训点严格按照参培人数统一组织购买。严禁翻印、盗版。

    4、培训收费。各培训点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和项目收取。远程网络培训服务费(含授课费)由各培训机构从收取的培训费中按照每类岗位每人50元上交湖南省金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帐号:4300 1710 6610 5250 2476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

    5、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包括参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远程网络继续教育课时和按时按质完成的现场培训及考试。现场考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要求独立完成,严禁互相抄袭、代考。各培训机构负责试卷的印制、评阅,并将所有参培人员考卷存档备查。各培训机构于2014年4月1日前,根据培训内容,按照2011年度试卷格式要求,每岗位生成2套试卷上报省协会(联系人:熊子龙、QQ号:532157270)。

      二、复检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各市州及相关单位初审工作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8月20日至9月20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进行复审。9月30日前各市州及有关单位须完成岗位资格证书复检工作。

    2、程序安排。复检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市州负责,省建工集团、中建五局、二十三冶、水电八局的初审由协会负责安排。初审需提交岗位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本人在外地施工等特殊情况的可以提交由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材料、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考核情况、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复检申请表》。初审完成后,各市州和有关单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的系统程序上报省。

3、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各市州及有关单位须将继续教育情况在证书上进行登记并盖章。具体登记内容按照培训内容填写,成绩填写为合格。

4、复检不再收取复检费。

 附件: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安排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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