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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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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培训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鉴定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
(三)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科学历,1年相关工作经验。
  2、大专学历,3年相关工作经验。
  3、中专(或高中)学历,7年相关工作经验。
  4、研究生学历。

 


 

作者: 来源:湖南省方舟众和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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